济宁三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
产品分类 / PRODUCT SHOW
新闻中心 / NEWS US
【2021-10-28】
【2021-10-28】
【2021-3-19】
【2021-1-2】
【2021-1-2】
联系方式 / CONTACT US
济宁三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 秀 军
电话:13375478027
     13325189627
     13325193627
电话:0537-3168027
传真:0537-3168027
 QQ:1876507967
邮箱:1876507967@qq.com
地址:济宁市经开区工业园

    扫一扫加微信

    手机端二维码

高空作业车

小型高空作业车

   


  注意事项
一、 未经培训合格并获得操作、驾驶资格证书的人员严禁操作高空作业车。
二、 行驶前准备
1、 操作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,了解驾驶、使用要求,掌握整车行驶性能参数。
2、 行驶前按底盘使用要求进行底盘油位、水位等检查。
3、 检查燃油箱油位。(需考虑高空和起重作业的油耗)
4、 检查液压油位,确保液压箱中的油量达到规定值。
5、 检查上、下臂是否落位,不得悬空。
6、 检查工作平台内是否有遗漏的的工具或物品,如果有,及时取下。在车辆行驶时,工作平台内部的放置没有固定的物品。
7、 检查支腿是否完全收回。
8、 检查取力操纵杆是否已使取力齿轮与汽车变速箱脱离
三、 工作地点的选择
1、 工作场所地面允许的最大倾斜角为5°。需要在斜坡上作业是应将车头对准坡顶方向停放。
2、 在公路上作业时应使车体与道路边缘距离不小于760mm(支腿伸出长度),并及时打开危险警告信号灯。
3、 作业车不得在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区域、腐蚀性的环境工作。
4、 作业车工作的温度范围是-25℃~40℃,不允许在此范围外的温度下工作。
5、 环境相对湿不大于90%(25℃)。
6、 光线暗淡或能见度低时禁止工作。
7、 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。
8、 风力超过6级时,作业车不得工作。
9、 当工作范围内有电线通过时,应当始终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。
10、 作业车工作室应与悬崖和沟渠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。
四、 高空作业车其他安全事项
1、 严禁超载作业,严禁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进行空中作业。
2、 操作时禁止采用凳子梯子等垫高方式工作,不得将身体重心探出工作平台底板外。
3、 严禁从工作工作平台上或者往工作平台扔物品。
4、 严禁起重和登高同事作业。
5、 严禁用吊钩启起吊埋在地下情况不明的物体,严禁横向拖拉重物,以免超出负荷引发事故。
6、 工作时,起重臂下严禁站人。
7、 进行高空作业时,应有一名操作人员在车辆旁边,随时准备进行应急操作。
8、 不得改变液压阀的调定值。
9、 严禁在取力齿轮未脱离状态下行驶车辆
小型高空作业车 0 本文被阅读 2144 次
上一条:高空作业车下一条:高空作业车
相关评论

查看所有评论

发表评论
呢称:* 您尚未登陆,请登录。
来自: *
内容:


(为防止非法信息,您的言论提交后需要审核才能正常显示)

         版权所有:济宁三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     备案号:鲁ICP备16042788号-2

座机:0537-3168027 地址:济宁经开区工业园


公示信息